性平三法修法,法律和實務的距離

2023年臺灣爆發Me Too事件,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迅速通過,新法於今年3/8開始實施。

修法後李翎瑋律師多次收到關於性平三法修法的講座邀約,他表示此次性平修法在臺灣國內受到的關注度遠低於國外,臺灣仍有不少中小企業未能與新法接軌,也有許多人的行為已經構成對他人的性騷擾,卻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問題,所以這類推廣教育講座是很有必要的。

法律上對性騷擾的最新定義是:

「一切不受到歡迎的,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行舉止,讓被行為者感到不舒服或不自在,覺得被冒犯或被侮辱。在嚴重的情況下,會影響到被行為者就學或就業的機會或表現者。」

如上所述,即使沒有性意涵,但含有性別歧視意味的言行也包含在此範疇。因而可說性平三法修法亦是有關性別歧視的反歧視法規定。

因應這波MeToo,修法並特別增加了「權勢性騷擾」的定義與法條,若性騷擾屬權勢性騷擾,且在其刑度、罰鍰、賠償會全面加重。

申訴時效的調整也是這次修法重點,分別延長為二至七年不等,讓受害者不致於短期內未提出申訴即失去申訴機會。

本次修法且加重許多對各企業之僱主及場所主人的防治責任:

必須宣示反性騷擾政策、教育員工,受雇者達10-29人者即須訂定申訴管道+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受雇者達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新法並且只要「知悉」(不須受害人申訴),知道有該狀況發生,雇主義務即已開始,即應啟動調查機制。

《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法則是明文規定了「 禁止未成年師生戀」以避免違反專業倫理。以及教師或職工對學生的性騷擾案 調查人員需全部外聘,以避免因權勢關係而有不利學生之處境發生。

然而即使這次修法迅速,卻還是有很多尚待完善的部分。例如性騷調查所需的調查委員應具備性平相關知能,由政府建立的「性別平等人才庫」,提供給需要性騷擾調查委員的單位邀請。但加入者只需參加16至24小時的培訓課程而不用考核。人才庫應設立具體的規範與門檻,定期檢視專業人才資格,才能真正落實設立人才庫的目的。

以及本次修法明文增加規定要有「受害者服務」,但大多數縣市政府僅提供性騷擾防治業務電話,未來是否可以全面提供有效且友善的社工服務,尚需要持續追蹤與關注。

感謝李律師精闢扎實的法條解說,輔以案例說明,讓這堂法律課一點都不枯燥。無論在各機構、職場、校園都很需要這樣的推廣教育課程,法律才有機會能被真正運用並發揮作用。

青春如何成為煉獄?— 調查報導記者眼中的數位性暴力現場

今日講師鏡週刊人物組記者蔣宜婷首先指出調查報導應站在捍衛公眾利益的角度,揭發因為社會情勢或個人權勢而被隱瞞的惡行。

在網路時代,各種交流平台崛起的同時,也提供了性犯罪的發展空間,尤其是隱密性高且資訊流通快的平台,其參與人數之多甚至能夠形成色情產業鏈。2018年前後,復仇式色情在台灣一度興盛,隨後AI發展蓬勃,還出現了以AI換臉色情片牟利的數位性犯罪。蔣宜婷於是自2020年開啟做了一系列的數位性暴力報導。

在報導這樣的案件,採訪者要如何取得受害者信任?蔣宜婷指出創傷知情的報導原則是極重要的,因為受害者受到如此嚴重的創傷,除了對人失去信任感,此外過程中對自己的掌控權完全失去的感受,也令她們很恐懼外界。因此在採訪過程必須給她們時間建立信任感,並且將主導性交給受訪者,讓她們知道她們可以決定自己怎麼被報導與呈現。

而在這些報導裡,「如何讓讀者了解受害者」是報導的重心之一。受害者並不是只有一種樣貌,也不是因為愚笨而上當受騙,在揭露犯罪者精細的犯罪手法後,希望讓讀者能同理這些受害者在這過程歷經的掙扎與傷害。

這些受害者有脆弱的一面(有人無法再回校園、有人必須去整形、有人歷經自殺),但有的受害者也是能展現力量,例如這些報導中的受害者願意以受害者姿態站出來被報導,即是希望透過報導發出聲音對抗加害者。

而報導結束,其實才是這個訊息傳播出去、產生影響力的開始。蔣宜婷以《創傷與復原》中的一段話為例:

「所有的加害者想要的都⼀樣,就是⽬擊者什麼都不做。所以他們利⽤⼈性弱點,也就是眾⼈不想看到、聽到、談到任何惡事。相反地,受害者要的是⽬擊者分擔痛苦,寄望他們能展開⾏動、保持關注和永不遺忘。」

最後,蔣宜婷也分享在調查期間意識到這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然而在努力追蹤調查過程,未注意到日常生活與工作區分出界線,讓自己心境上也受到很大影響,因而作為一位記者,為自己調適好心態、做好防護是很重要的。

感謝宜婷豐富的分享!感謝宜婷努力完成了報導,讓我們得以了解這些可怕的數位性暴力手段,以及聽見受害者的聲音!

MeToo運動的多重故事文本

2021年春天房慧真老師即曾與另一位作家胡淑雯共同協助鄭家純規劃了「38號樹洞」的募集匿名信件與展出計畫,希望讓一些身處深櫃的受害者仍有一個可以訴說的管道。

這個活動也可說是台灣#metoo運動的前奏,至2023年5月31日,台灣Metoo時刻啟動,兩者的差異是從隱密的樹洞到公開具名現身,從內縮到外顯,從傾聽到行動,「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來自《人選之人─造浪者》台詞)成為文眼。

房慧真老師也在這波運動揭開自己的記憶,說出自己的經驗。並且透過轉貼,希望借給一般人(沒有網路聲量者)他們一雙翅膀,讓他們的聲音可以飛得更遠。但在這過程是非常難過的,時常受到質疑與反撲。

而這中間是否又有錯殺與冤案的可能?房慧真老師說,她還是決定選擇與這些願意現身說出這段痛苦經歷的人站在一起,因為這些現身的人都在決定說出來時就知道會遭受後面的反挫力,要面臨各種惡意跟修復的艱難,仍願意說出來是十分不易的。因而信任她們,讓她們知道這世界還是有值得信任的人是很重要的。

關於記憶,倖存者與性掠食者間有著巨大的記憶的時差與記憶的不對等——

「永遠的一天 VS 我不記得了」

房慧真老師舉安妮‧艾諾在《一個女孩的記憶》裡描述多年前的強暴經驗:「像琥珀裡凍住的昆蟲,鮮豔依然。」是許多倖存者共有的感受,那一天永遠都不曾過去。但多半的性掠食者卻可以輕易以「我不記得了」繼續他們無愧咎的人生。

但房慧真老師提醒,旁觀者切記不要用同情眼光看受害者,#​ metoo運動即是他們展現行動的力量。「不想讓妳一個人」是#metoo運動第二階段的重要文眼,女孩從原本的陌生人,相互扶持,組織起來,並且行動,也是在展現她們的力量。而#metoo運動這個講述經驗的過程,幾乎仍是很困難從法律獲得救助,然而尋求的其實即是傾聽的力量,每個願意傾聽、傳播倖存者發出的聲音的人,都可以產生力量,讓我們的社會能開始有所轉變,讓性掠食者能夠警惕、勿再妄為,讓固有的權力結構能夠重新被檢視、被鬆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