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觀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李翎瑋 律師先介紹了 #愛倫坡〈 #黑貓〉這篇小說內容,書中以加害者為第一人稱,在面臨審判時,開始追溯他原是愛護動物之人,卻因酗酒漸漸走到這一步的過程。
這篇小說完成於1843年,然而劇情仍常見於現在的家暴案例。
而以往受暴的女性始終是家庭中的弱勢(地位低下,同時也是經濟弱勢),幾乎無力反抗這樣的情況。
台灣直到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的悲劇,才促成了家暴防治法的誕生(1998年)。
家庭暴力防治法對家暴的定義:
「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此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裡面特別要注意的亦即非婚姻關係,但證實有同居關係的雙方,也適用此法。
介紹了法律內容之後,李翎瑋律師並推薦了郭孝芙導演拍攝的家暴三部曲紀錄片
《最遙遠的愛》是受害者視角;《與愛無關》是相對人(加害者)視角;《愛的黑海》則是目睹者(孩子)視角。
其中《與愛無關》這部紀錄片對於家暴議題,突破了一直以女性為主的拍攝。在一個政府所舉辦家暴問題的心理輔導課程中,這些動手的男性,描述甚至懺悔其為何動手的經驗。與〈黑貓〉這篇小說正可做呼應。
而李翎瑋律師提到,在許多他接觸到的案例裡,看到相對人(施暴者)有時是比受害者的社會網絡更稀疏,其所處的位置可能更邊緣,或因在外都一定要保持一種完好形像,卻沒有任何適合管道抒發緩解被壓抑的情緒、沒有支持系統的支持,於是犯下重大錯誤。因此情感教育及性別教育重要的原因也在此,如果能在更早時發揮作用,以及若能讓這些人也能懂得求助、找到良好的抒發管道,不要成為施暴者,如此也才能真正避免任何的悲劇發生。
此外,李翎瑋律師也提到,主流社會中異性戀者是較易被納入法律保護範圍,目前的家暴防治法也常被如此思考,因而有時並沒有考慮到多元性別族群遇到的狀況,例如女同志伴侶常常會有除工作外都黏在一起的「高控制」狀態,以及跨性別的孩子幾乎都在成長過程遭遇不同程度的家暴,包括語言威脅,乃至強迫的矯正治療等等。這些都有待持續努力,期望能有更完善的法律,讓每個人都能真正平等得到法律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