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講師鏡週刊人物組記者蔣宜婷首先指出調查報導應站在捍衛公眾利益的角度,揭發因為社會情勢或個人權勢而被隱瞞的惡行。
在網路時代,各種交流平台崛起的同時,也提供了性犯罪的發展空間,尤其是隱密性高且資訊流通快的平台,其參與人數之多甚至能夠形成色情產業鏈。2018年前後,復仇式色情在台灣一度興盛,隨後AI發展蓬勃,還出現了以AI換臉色情片牟利的數位性犯罪。蔣宜婷於是自2020年開啟做了一系列的數位性暴力報導。
在報導這樣的案件,採訪者要如何取得受害者信任?蔣宜婷指出創傷知情的報導原則是極重要的,因為受害者受到如此嚴重的創傷,除了對人失去信任感,此外過程中對自己的掌控權完全失去的感受,也令她們很恐懼外界。因此在採訪過程必須給她們時間建立信任感,並且將主導性交給受訪者,讓她們知道她們可以決定自己怎麼被報導與呈現。
而在這些報導裡,「如何讓讀者了解受害者」是報導的重心之一。受害者並不是只有一種樣貌,也不是因為愚笨而上當受騙,在揭露犯罪者精細的犯罪手法後,希望讓讀者能同理這些受害者在這過程歷經的掙扎與傷害。
這些受害者有脆弱的一面(有人無法再回校園、有人必須去整形、有人歷經自殺),但有的受害者也是能展現力量,例如這些報導中的受害者願意以受害者姿態站出來被報導,即是希望透過報導發出聲音對抗加害者。
而報導結束,其實才是這個訊息傳播出去、產生影響力的開始。蔣宜婷以《創傷與復原》中的一段話為例:
「所有的加害者想要的都⼀樣,就是⽬擊者什麼都不做。所以他們利⽤⼈性弱點,也就是眾⼈不想看到、聽到、談到任何惡事。相反地,受害者要的是⽬擊者分擔痛苦,寄望他們能展開⾏動、保持關注和永不遺忘。」
最後,蔣宜婷也分享在調查期間意識到這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然而在努力追蹤調查過程,未注意到日常生活與工作區分出界線,讓自己心境上也受到很大影響,因而作為一位記者,為自己調適好心態、做好防護是很重要的。
感謝宜婷豐富的分享!感謝宜婷努力完成了報導,讓我們得以了解這些可怕的數位性暴力手段,以及聽見受害者的聲音!
